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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1. 申请人入学申请所填报的资料,其用途如下︰
    1. 处理一切有关职业训练局课程的入学申请及甄选事宜;及相关用途;
    2. 向本港或以外的有关院校/机构,索取申请人的公开试及校内试修业成绩;
    3. 索取申请人在职业训练局辖下院校及中心的成绩;
    4. 核对申请人申请纪录,以及核对申请人在职业训练局辖下院校及中心就读的纪录;
    5. 储存获取录的申请人资料于学生纪录系统;及
    6. 若申请人表示愿意收到职业训练局的信息,则申请资料将被保留作有关用途。
  2. 职业训练局会把申请人的资料绝对保密,但可将申请人的个人资料,给予对本局有保密承诺的任何人士或其代表,用于(1)段所述的用途。
  3.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申请人有权;
    1. 查阅职业训练局是否持有他/她的个人资料;
    2. 要求获得上述资料的复印本;及
    3. 要求职业训练局改正他/她的个人资料。
    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资料予职业训练局以识别身份,否则本局有权拒绝上述要求。
  4. 如欲查阅个人资料,你可以透过电邮vtcmailbox@vtc.edu.hk、传真(852) 2838 0667或邮寄方式提出要求,邮件地址及联络人如下:
    香港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7楼
    个人资料 (私隐)主任
  5. 本局保留权利收取查阅资料所需行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