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證書 – 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IVE - 商業
課程編號
BA424034M
課程範疇
建造環境, 工商管理, 其他
課程程度
證書
開辦院校
IVE - 商業
上課時數
84
資歷級別
4
資歷學分
16
資歷名冊登記號碼
20/000349/L4
資歷名冊登記有效期
2020.09.01-2026.08.31
HKCAAVQ 編號
20/000349/L4
有關課程開課日期資料,請聯絡2708-5325 | IVE - 商業
- 為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指明課程;
- 即為《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物管條例》)的附屬法例實施後的三年過渡性安排的課程;
- 符合有關指明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如在過渡期內先向監管局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臨時牌照),在臨時牌照的有效期屆滿前完成「指明課程」,便可申領正式物業管理人(第1級)或(第2級)牌照;及
- 以中文為主授課及考核語言。
入學條件
主要入學途徑–
持有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簽發的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
其他入學途徑 -
a)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成績達第二級或以上,包括英國語文及中國語文;或 同等學歴 及 須具備不少於5年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工作經驗^;或
b)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成績達E級/第二級或以上,包括英國語文及中國語文;或 同等學歴 及 須具備不少於5年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工作經驗^;或
c) 修畢獲認可的「資歷架構」級別3之相關證書課程;及 須具備不少於5年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工作經驗^;或
d) 年滿廿一歲 及 須具備不少於5年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工作經驗^;並 通過評核試
備註:
^ 報名者須確定自身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能符合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對臨時物業管理人(第2級)牌照持有人之要求
電話 | Tel: 2708 5325 / 2708 5367
傳真 | Fax: 2957 5730
電郵 | Email: hwba@vtc.edu.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