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培訓 單元五: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強積金中介人培訓
高峰進修學院
課程編號
PE4200397
課程範疇
監管和法律
課程程度
短期課程
開辦院校
高峰進修學院
上課時數
2
持續專業進修(CPD) / 持續培訓(CPT)時數
MPFA: 2 Core CPD hours
SFC: 2 CPT hours
HKMA ECF: 2 CPD hours
SFC: 2 CPT hours
HKMA ECF: 2 CPD hours
課程費用
港幣$285.00
班號 | 開課日期 | 上課地點 | 教學語言 | 網上申請 | 備註 | 狀態 |
PE4200397(6FEB2025) | 2025.02.06 |
高峰進修學院
高峰進修學院 |
主要為粵語,輔以英語 |
日期:6.2.2025
時間:10:00am - 12:00pm 時數:2小時 地點:香港灣仔活道27號職業訓練局大樓9字樓 |
Lesson Plan
-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背景及概要
-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推行細節
- 相關仲介人課操守事宜
- 其他操守/合規事宜
- 重溫及答問時間
入學條件
年滿十八歲或以上
備註
.
課程報名
請使用正確的報名表格並按照表格內的“報名須知”報讀課程。
所有課程名額均以先到先得方法分配,任何未填妥之表格,或未繳交學費,本院將不會處理。
截止報名日期
每班開課前七個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
開課通知
凡成功申請者將於開課前至少三個工作天接獲本院以閣下指定的聯絡方法通知開課詳情。本院對因郵遞失誤而寄失的開課通知書,概不負責。如在開課前尚未接獲通知,申請者可致電本院查詢(電話:2836 1906)。
學費/收據
如報讀之課程將在報名當日起計7個工作天內開課,報名人必須以現金繳交學費。
除學員之申請不獲接納或所選課程取消/改期外,所有已繳學費恕不退還。學費及學額亦不可作任何更改(包括轉班)或轉讓他人。
學員需于第一堂簽收收據,若學員于報名截止日後繳費,收據將會稍遲發出。本院會通知未簽收收據之學員前來領取收據或將收據郵寄予學員。本院對郵遞失誤概不負責。學員如要求本院發出收據副本證明,需以書面通知本院課程組,並需繳付港幣100元手續費。收據重發申請須以支票付款,抬頭為“職業訓練局”(查詢:2836 1862)。
課程報名表格
2836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