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法
MPFA: 3 Non-core CPD hours
| 班號 | 開課日期 | 上課地點 | 教學語言 | 網上申請 | 備註 | 狀態 |
| PBA00038(18APR2026) | 2026.04.18 |
高峰進修學院
高峰進修學院 |
主要為粵語,輔以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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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8.4.2026
時間:2:30pm-5:30pm 時數:3小時 地點:香港灣仔活道27號職業訓練局大樓9字樓 |
課程目標
本課程旨在讓學員 -了解保險代理 (Insurance Agent) 的身份、地位及責任 -了解保險經紀 (Insurance Broker) 的身份、地位及責任 - 認識各行各業代理人法的法律地位及責任
內容
本課程主要闡釋代理人應履行的責任及義務。內容除介紹根據香港的保險公司條例,保險代理人 (Insurance Agent) 及 保險經紀 (Insurance Broker) 的中介人地位及其在安排保險時分別扮演的角色之外,並涵蓋其他行業代理人廣泛的法律含義。透過此課程,學員能充分了解在推介保險產品時必須注意的事項。
This programme is solely owned by the Hong Kong Chamber of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入學條件
年滿十八歲或以上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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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報名
請使用正確的報名表格並按照表格內的“報名須知”報讀課程。
所有課程名額均以先到先得方法分配,任何未填妥之表格,或未繳交學費,本院將不會處理。
截止報名日期
每班開課前七個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
開課通知
凡成功申請者將於開課前至少三個工作天接獲本院以閣下指定的聯絡方法通知開課詳情。本院對因郵遞失誤而寄失的開課通知書,概不負責。如在開課前尚未接獲通知,申請者可致電本院查詢(電話:2836 1906)。
學費/收據
如報讀之課程將在報名當日起計7個工作天內開課,報名人必須以現金繳交學費。
除學員之申請不獲接納或所選課程取消/改期外,所有已繳學費恕不退還。學費及學額亦不可作任何更改(包括轉班)或轉讓他人。
學員需于第一堂簽收收據,若學員于報名截止日後繳費,收據將會稍遲發出。本院會通知未簽收收據之學員前來領取收據或將收據郵寄予學員。本院對郵遞失誤概不負責。學員如要求本院發出收據副本證明,需以書面通知本院課程組,並需繳付港幣100元手續費。收據重發申請須以支票付款,抬頭為“職業訓練局”(查詢:2836 1862)。
課程報名表格
28361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