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法
MPFA: 3 Non-core CPD hours
| 班号 | 开课日期 | 上课地点 | 教学语言 | 网上申请 | 备注 | 状态 |
| PBA00038(18APR2026) | 2026.04.18 |
高峰进修学院
高峰进修学院 |
主要为粤语,辅以英语 |
|
日期:18.4.2026
时间:2:30pm-5:30pm 时数:3小时 地点:香港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9字楼 |
课程目标
本课程旨在让学员 -了解保险代理 (Insurance Agent) 的身份、地位及责任 -了解保险经纪 (Insurance Broker) 的身份、地位及责任 - 认识各行各业代理人法的法律地位及责任
内容
本课程主要阐释代理人应履行的责任及义务。内容除介绍根据香港的保险公司条例,保险代理人 (Insurance Agent) 及 保险经纪 (Insurance Broker) 的中介人地位及其在安排保险时分别扮演的角色之外,并涵盖其他行业代理人广泛的法律含义。透过此课程,学员能充分了解在推介保险产品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This programme is solely owned by the Hong Kong Chamber of Insurance Intermediaries.
入学条件
年满十八岁或以上
备注
.
课程报名
请使用正确的报名表格并按照表格内的“报名须知”报读课程。
所有课程名额均以先到先得方法分配,任何未填妥之表格,或未缴交学费,本院将不会处理。
截止报名日期
每班开课前七个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
开课通知
凡成功申请者将于开课前至少三个工作天接获本院以阁下指定的联络方法通知开课详情。本院对因邮递失误而寄失的开课通知书,概不负责。如在开课前尚未接获通知,申请者可致电本院查询(电话:2836 1906)。
学费/收据
如报读之课程将在报名当日起计7个工作天内开课,报名人必须以现金缴交学费。
除学员之申请不获接纳或所选课程取消/改期外,所有已缴学费恕不退还。学费及学额亦不可作任何更改(包括转班)或转让他人。
学员需于第一堂签收收据,若学员于报名截止日后缴费,收据将会稍迟发出。本院会通知未签收收据之学员前来领取收据或将收据邮寄予学员。本院对邮递失误概不负责。学员如要求本院发出收据副本证明,需以书面通知本院课程组,并需缴付港币100元手续费。收据重发申请须以支票付款,抬头为“职业训练局”(查询:2836 1862)。
课程报名表格
28361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