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培训 单元五: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 强积金中介人培训
高峰进修学院
课程编号
PE4200397
课程范畴
监管和法律
课程程度
短期课程
開辦院校
高峰进修学院
上课时数
2
持续专业进修(CPD) / 持续培训(CPT)时数
IA: 2 CPD hours
MPFA: 2 Core CPD hours
SFC: 2 CPT hours
HKMA ECF: 2 CPD hours
MPFA: 2 Core CPD hours
SFC: 2 CPT hours
HKMA ECF: 2 CPD hours
课程费用
港币$285.00
班号 | 开课日期 | 上课地点 | 教学语言 | 网上申请 | 备注 | 状态 |
PE4200397(20MAY2024) | 2024.05.20 |
高峰进修学院
高峰进修学院 |
主要为粤语,辅以英语 |
日期:20.5.2024
时间:10:00am - 12:00pm 时数:2小时 地点:香港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9字楼 |
Lesson Plan
-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背景及概要
- 「可扣税自愿性供款」的推行细节
- 相关中介人课操守事宜
- 其他操守/合规事宜
- 重温及答问时间
入学条件
年满十八岁或以上
备注
.
课程报名
请使用正确的报名表格并按照表格内的“报名须知”报读课程。
所有课程名额均以先到先得方法分配,任何未填妥之表格,或未缴交学费,本院将不会处理。
截止报名日期
每班开课前七个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
开课通知
凡成功申请者将于开课前至少三个工作天接获本院以阁下指定的联络方法通知开课详情。本院对因邮递失误而寄失的开课通知书,概不负责。如在开课前尚未接获通知,申请者可致电本院查询(电话:2836 1906)。
学费/收据
如报读之课程将在报名当日起计7个工作天内开课,报名人必须以现金缴交学费。
除学员之申请不获接纳或所选课程取消/改期外,所有已缴学费恕不退还。学费及学额亦不可作任何更改(包括转班)或转让他人。
学员需于第一堂签收收据,若学员于报名截止日后缴费,收据将会稍迟发出。本院会通知未签收收据之学员前来领取收据或将收据邮寄予学员。本院对邮递失误概不负责。学员如要求本院发出收据副本证明,需以书面通知本院课程组,并需缴付港币100元手续费。收据重发申请须以支票付款,抬头为“职业训练局”(查询:2836 1862)。
课程报名表格
28361922